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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政策法律知识:快递丢了怎么赔偿?
2022-07-14 08:10
根据邮政法中的规定如果是未报价的邮件丢失了那么最高的赔偿金额是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但是首先要清楚的是,该规定是适用与邮政的相关企业,并且是中国邮政集团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属于邮政集团名下的才行。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快递政策的法律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果快递丢了怎么赔偿
根据《邮政法》第47条规定: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这样,似乎觉得快递公司赔付3倍快递费是有法可依的。
但其实,很多消费者都不知道,该规定中“三倍资费”的赔偿是基于一个大前提的:
根据《邮政法》规定,此法适用于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
也就是说,“三倍资费”赔偿只适用于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而快递企业是经营性、盈利性企业,不属于邮政企业,故不能适用未保价商品最高赔偿不超过邮费三倍的规定。
二、快递丢失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快递公司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应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来确定,而不适用《邮政法》第47条的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即快递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数额可能超过收取资费的3倍以上。
三、快递丢失损害赔偿的案由确定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快递服务合同不是《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但双方的权利义务类似于运输合同,是寄件人与快递企业之间缔结的,以快递企业将寄件人所交付的物品快速给特定收件人为内容的合同。
四、关于保价条款的效力
大多数快递公司的合同文本上都有保价条款,即快递单上一般载明,寄件人在寄送快件时有权选择保价服务,未报价的快件毁损、灭失时,或者规定最高赔偿限额或者按照快递邮费的几倍赔偿。是否适用该保价条款,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议较大。
律师认为,应当区分下列五种情况:
第一,如果格式免责条款隶属于的合同为《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合同,此时,格式条款必定无效;
第二,若格式免责条款合乎《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无效免责的种类,理当无效;
第三,若格式免责条款指涉失权条款,即免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此时合同一开始丧失了根基,应当认定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