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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未经允许使用他人音乐作品侵犯了著作权吗
2022-07-12 09:51
播放音乐是电台最为常见的一种行为,而依据我国著权法的规定,音乐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侵犯音乐版权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电台未经允许使用音乐会不会侵犯著作权?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电台未经允许使用音乐侵犯著作权吗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电台未经允许使用音乐的,如果音乐已经发表的,并且支付了相关报酬的,是不会侵犯著作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第四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怎样预防影视音乐作品侵权
网站企业要加强网站运营管理。比如定期开展对自办网站(包括内部局域网)的清理,发现网站上有未经合法权利人授权的内容(包括未经授权的软件、音乐、电影以及其他作品等)要及时清除,重点清除不符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规定的内容。
应当做好对自办网站内容(包括内部局域网)在著作权方面的审核及对所链接网站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核,不得将未经合法授权的软件、音乐、电影等放置于自办网站中,也不得设立与非法载有未经授权的软件等内容的网站的链接。
企业自办网站访问量大的录音制品曲目,应与国际唱片业协会和国内有关版权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统一支付报酬,重视网站的链接规范与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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